为企业提供专业综合的危废解决方案

致力于统筹解决危废出路,提供顺畅处置通道,降低客户企业的综合危废处理成本。

咨询服务热线:

0574-88926606
0574-88982200

关于浙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溶剂资源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9 2

浙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宁波市奉化经济循环园区佳境环保现有厂区内实施溶剂资源化技改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文件规定,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溶剂资源化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浙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宁波市奉化经济循环园区佳境环保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企业现有2.5万t/a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设施审批溶剂品种包括乙醇、乙酸乙酯、四氢呋喃、二甲苯、醇基燃料、甲苯、稀释剂、乙酸丁酯、丙酮等9种(其中乙酸丁酯、丙酮全部做稀释剂,不外售),现有处置危废类别为HW02、HW06、HW12、HW13、HW39、HW40、HW45,代码合计35个。企业拟对现有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设施进行技改扩能,新增3万吨/年回收利用能力,新增溶剂品种9个,处置危废类别增加HW11新增1个代码。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空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要求,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五龙桥村、山西村、白杜村、姜南村、白杜幼儿园、上游村、白杜极乐寺、七星禅寺、白杜小学、小星星幼儿园、慈航禅寺、孔峙村、河头村、陈黄村、泰桥村、甲村村。

2、地表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表1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表判定,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同时根据地表水环境风险分析,事故废水不会外排到环境中,不设置地表水环境风险影响范围。故不设具体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主要评价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

3、地下水和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项目所在区域无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亦无水源保护区补给径流区及其它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即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因此确定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敏感目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中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可知,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确定土壤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占地范围及占地范围外1km范围内,本项目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场地及厂区周边的农田和五龙桥村。周边农作物以水稻为主。。

4、生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所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特殊敏感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①大气环境:本项目新增污染源非甲烷总烃、甲醇、乙酸乙酯、四氢呋喃、甲苯、二甲苯、正己烷、DMF、乙腈、丙酮、二氯甲烷和乙酸丁酯短期浓度贡献未出现网格点、环境保护目标超过短期浓度标准值的情况。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叠加后非甲烷总烃、丙酮、甲醇、二氯甲烷、乙醇、MTBE、乙酸乙酯、乙腈、二噁英在本项目与在建项目厂界外环境保护目标和网格点处的短期浓度均达标,无超标范围。非正常工况下经处理后排放的污染物1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企业应加强管理,尽量避免非正常工况。经预测,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综上,可以认为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②水环境

本项目排水依托现有厂区,排水体制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高浓度废水经有机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综合废水一并经厂区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6)纳管标准后进入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栎社净化水厂处理。

③声环境

本项目生产装置及公辅设施运行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根据预测,项目各厂界的昼夜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经济循环园区,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项目的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

厂区现有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造。危废仓库贮存场所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残液、过渡馏分和膜分离残液、有机污泥均送至现有焚烧系统,技改扩能后危废产生量不新增,本项目实施后保证现有焚烧系统焚烧处置量不增加。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⑤环境风险

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

①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首先经冷凝后再经酸液喷淋,和储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合并进入现有焚烧系统,现有焚烧系统配置回转窑+二燃室+SNCR脱硝+急冷+旋风除尘器+干法脱酸(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工艺后通过1根80m烟囱排放。

②废水:

本项目排水依托现有厂区,排水体制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高浓度废水经有机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综合废水一并经厂区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6)纳管标准后进入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栎社净化水厂处理。

③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做好各设备安装固定,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设施;定期维护设备。

④固废:

本项目残液、过渡馏分和膜分离残液、有机污泥均送至现有焚烧系统,技改扩能后危废产生量不新增,本项目实施后保证现有焚烧系统焚烧处置量不增加。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溶剂资源化技改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经济循环园区佳境环保现有厂区内。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奉化区“三区三线”及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符合宁波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和公众调查,没有收到反对意见。总体而言,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总体上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利益相关者如需了解或反映有关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或反馈。本公示同步在浙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zjjjtec.com//发布并附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反馈至环评单位电子邮箱。

a8d760827a7292b7f494742a98f1656c.png

本次环评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21日。


2026年4月8日